青島市市政工程管理處
關于深刻汲取燃氣事故教訓立即開展施工現場液化氣使用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
各有關單位:
5月19日晨5時許,我市紹興路喜眾連鎖概念酒店頤荷店發生液化氣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6人受傷。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市委書記、市長、分管副市長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搶救傷員,查清事故原因,在全市全面開展經營場所使用液化氣安全大檢查,舉一反三,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嚴防市政工程施工現場類似事故發生,現就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嚴格落實青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刻汲取燃氣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經營場所液化氣安全使用工作的緊急通知》(青安辦〔2015〕68號)工作要求,開展企業自查和拉網檢查工作,督促各施工現場加強對液化氣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各施工現場對液化氣安全隱患的防范意識。
二、檢查時間
(一)企業自查階段(即日起至5月22日),各企業對在建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液化氣安全使用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并將自查和整改情況形成總結報工程監督部門(在建軌道交通工程和市南、市北、李滄區在建市政工程報至市市政處,其他區、市市政工程自查情況報至轄區市政工程管理部門)。
(二)拉網檢查階段(5月23日至5月30日),由市市政處對全市在建軌道交通工程和市南、市北、李滄區在建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液化氣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拉網檢查,其他區、市市政工程由轄區市政工程管理部門組織開展。
三、檢查內容
(一)液化氣采購管理。用氣單位是否與取得相應燃氣經營和氣瓶充裝許可的液化氣供應單位簽定了供用氣合同,每次購氣后購氣憑證留存情況等內容。
(二)液化氣器具管理。是否使用了有生產許可證單位生產的液化氣調壓器和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燃燒器具,氣瓶是否存在無警示標簽、無充裝標識、報廢或超過檢驗期限等情況。
(三)液化氣使用環境。燃氣燃燒器具是否安裝在通風良好的非居住房間,氣瓶與灶具間是否滿足安全距離,氣瓶周圍是否違章堆放各類易燃易爆物品等。
(四)液化氣安全、應急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中是否包含了燃氣使用安全相關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格自查。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施工現場液化氣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認真學習、全面掌握液化氣使用安全知識的基礎上,立即開展嚴密的自查整改工作,對涉及液化氣使用的在建市政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做好供氣單位資格把關、燃氣器具質量把關、廚房燃氣安全管理等工作,切實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二)全面拉網,嚴格執法。自5月23日起,市市政處將對全市在建軌道交通工程和市南、市北、李滄區在建市政工程液化氣安全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的拉網檢查,重點排查違規采購液化氣、燃氣燃燒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液化氣使用環境存在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和應急管理不健全等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我們將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相應法律法規和考核辦法對責任主體進行處理。各區、市拉網檢查工作開展情況請于6月1日前通過金宏網報至“青島市市政工程管理處”。
青島市市政工程管理處
2015年5月20日